序
號 |
職權類別 |
職權名稱 |
職權內容 |
職權依據 |
行使主體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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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行政管理 |
區政府授權對國有資產經營的投資與管理 |
企業國有資產屬于國家所有。國家實行由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第一章第四條 |
廬陽國投集團 |
LYGT-XG-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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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行政管理 |
城市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及公益性項目融資投資 |
探索有效的企業國有資產經營體制和方式,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促進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 |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第二章第十四條第三點 |
廬陽國投集團 |
LYGT-XG-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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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行政管理 |
規范公司對授權范圍內國有資產的租賃及管理工作,嚴格房屋租賃操作及日常管理制度,提升資產管理水平及資產利用效益,實現國有資產收益最大化 |
授權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房屋(含原廬陽工貿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廬陽商業控股有限公司、廬陽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營性房產及區直部門托管的經營性房產)的租賃及管理行為適用此辦法,所有房屋租賃到期后均應采用公開招租方式進行操作 |
《合肥廬陽國資經營公司
房屋租賃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
廬陽國投集團國資經營公司 |
LYGT-XG-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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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行政管理 |
招租項目前期勘查 |
資產運營部按季度整理出3至5個月后租賃將要到期的房屋,制訂下季度招租工作計劃,會同資產管理部提前2個月對租賃將到期房屋現場進行勘查,同時約見承租人,了解承租人意愿及意見,書面通知承租人做好參加公開競租或退房清場的準備,并查看房屋物業現狀及水電使用情況。 |
《合肥廬陽國資經營公司
房屋租賃及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 |
廬陽國投集團國資經營公司 |
LYGT-XG-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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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行政管理 |
公開競標 |
1、委托合肥市招標投標中心或拍賣公司拍租的項目,資產運營部應在公開拍租競標日當天委派人員代表招租方現場監督競標過程(重大項目由業務分管領導代表出席),競標結束后帶回由拍租操作單位簽發的《中標確認書》。
2、公司自行操作的項目,如展示期結束后無人正式報名參加競標,則延長項目展示時間、或修改競標條件重新發布繼續招租;如實際報名人數超過1人,則確定正式競標日期,將競標時間提前通知正式報名的競標人;競標當日在公司競標室召開承租權公開競標會,現場競標視競標人數多少分別采用有底價密封式一次性報價方式(競標人數≤2人)或有底價密封式連續加價報價方式/電子競價方式(競標人數≥3人),最終按照有效最高價中標原則確定承租人,并現場簽發《中標確認書》,《中標確認書》一式兩份,招租方與中標人各執一份。公開競標現場接受廬陽國資投資控股集團公司委派人員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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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廬陽國資經營公司
房屋租賃及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
廬陽國投集團國資經營公司 |
LYGT-XG-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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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行政管理 |
租金收繳及監管程序 |
資產運營部月底安排計劃 → 資產管理部收繳或承租人自行繳納 → 財務部統計收款情況 → 反饋資產運營部和資產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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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廬陽國資經營公司
房屋租賃及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 |
廬陽國投集團國資經營公司 |
LYGT-XG-06 |